党费的计算标准主要根据党员的月收入或年收入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普通党员
月收入3000元以下(含3000元):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月收入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交纳1%。
月收入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交纳1.5%。
月收入10000元以上:交纳2%。
特殊人群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
每月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或养老金总额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按0.5%交纳。
每月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或养老金总额在5000元以上:按1%交纳。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至1元。
学生党员、未就业(下岗失业)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这些标准适用于所有在职党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党费的计算基数通常是党员的税后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等。
建议:
党员应当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以履行党员义务。
对于有特殊经济情况的党员,可以向党组织申请调整党费交纳标准。
党组织应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