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补贴的申请条件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申请条件:
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身患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此外,一些地方性的就业补贴政策可能还有其他特定条件,例如:
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属于困难家庭,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针对特定地区或人群的就业补贴,例如:
具有我镇户籍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大学毕业生,通过人事、劳动部门推荐就业、自谋职业或者其他途径在镇内企业实现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就业补贴。
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宜昌市城区就业,与伍家岗区“四上”企业签订2年以上用工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获得一次性就业补贴。
长沙市应届毕业生的条件包括:毕业院校为长沙区域内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但包括高职和高专);有求职创业意向的孤儿、残疾人和特困人员或者是城乡低保家庭、贫困家庭;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可以获得一次性就业补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被注册地址在杭州市的1000人以下企业新招用,在同一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杭州市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给予2000元的补贴。
天津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无雇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方式实现灵活就业,并在本市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天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建议您根据自己所在地区和具体政策要求,仔细了解并确认申请条件,以便顺利申请到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