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时,请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基本信息
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性别:填写性别。
民族:填写民族全称。
出生年月:按公历填写。
籍贯:填写祖居地,按现行行政区划填写至县(市、区)。
出生地:同籍贯。
学历:填写最高学历。
学位或职称(级):填写最高学位。
单位、职务或职业:填写学习或工作单位及职务。
现居住地:填写原籍地或家庭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填写身份证号码。
申请入党时间及原因
申请入党时间:与入党申请书的时间一致。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及培养联系人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与积极分子考察表封面填表时间一致。
培养联系人:填写两位联系人姓名及职务。
主要经历及证明人
本人主要经历:从小学开始,详细记录学习和工作经历。
证明人:提供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同学习、工作过的人的姓名。
政治历史审查情况
政治历史审查情况:主要填写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奖惩情况
奖惩情况:记录受奖励的时间、单位、名称、享受待遇等;如有处分,也需记录。
半年考察意见(如适用)
半年考察意见:由培养联系人分上下半年两次填写,反映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优缺点及培养联系人意见。
其他信息
有何专长:记录长期学习、实践或研究的成果和证书。
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如有,详细记录。
填写规范
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
年、月、日使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栏目无内容填写时注明“无”。
如有需要,可加附页。
注意事项
填表人应严肃认真,党支部书记应解释清楚表内项目。
填表日期不应早于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日期。
填写的信息要真实可靠,不得有虚假内容。
请确保按照上述步骤和要求认真填写,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疑问,可咨询党支部书记或组织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