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525-2012有机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
技术指标
有机质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5%。
氮磷钾总养分含量(以烘干基计)≥5%。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以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和以动植物产品为原料加工的下脚料为原料,并经发酵腐熟后制成的有机肥料。
不适用于绿肥、农家肥和其他由农民自积自造的有机粪肥。
其他要求
增加了腐熟度检测。
降低了两大功能成分含量比例:有机质含量比例由≥45%降至≥30%;总养分氮磷钾由≥5%降至≥4%。
这些标准自2012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并替代了之前的NY525-2011标准。建议生产企业在生产有机肥时,严格遵守这些标准,以确保产品质量和符合国家的环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