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的要求如下:
年龄要求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及高校在校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
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任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8至24周岁。
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23周岁。
身高要求
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58厘米。
体重要求
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体重标准公式:身高(厘米)- 110 = 标准体重(公斤)。
视力要求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
其他要求
政审合格,无纹身、无色盲、五官端正、无严重螺旋腿、无鸡胸、无静脉曲张、无严重平板脚、无痔疮、无传染病、心、肝、肺、内脏无疾病。
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肘关节过伸或肘外翻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合格。
妇科条件:功能性子宫出血、慢性盆腔炎、严重痛经、阴道炎、重度宫炎、子宫脱垂、各期妊娠,不合格。
证件要求
大学毕业生:需查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书、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或《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
大学在校学生:需查验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或高校录取通知书、高校学生证、就读高校开具的正就读于该校的证明。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需查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女兵具备必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文化素养,以适应军队的生活和工作。符合条件的女性可以通过当地兵役机关报名,接受初步审查、体检、政治审查和批准入伍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