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是指在 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过全面审查,认为该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经过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后,仍不符合专利法规定,因而驳回其专利申请。
具体流程如下:
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经过初步审查后,会进入公布阶段,此时申请已经公开,公众可以了解该申请的内容。
实质审查阶段:
在公布阶段之后,发明专利申请会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此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全面审查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
驳回阶段:
如果在实质审查过程中,专利行政部门发现申请存在违规现象或严重违反专利法规则,即使申请人已经提供了有力的解释或修改,专利行政部门仍可以驳回该申请。
复审阶段:
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如果对复审决定仍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专利申请被驳回,意味着该申请不可能再被授予专利权。因此,申请人在申请发明专利时应确保其申请文件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以减少被驳回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