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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被贬经历

苏轼被贬经历如下:

第一次被贬:

因与王安石政见不合,自求外放,调任杭州通判。

第二次被贬:

元丰二年(1079年),因“乌台诗案”被李定等人诬陷,史称“乌台诗案”,被贬黄州任团练副使。

第三次被贬:

哲宗即位,高太后听政,新党势力倒台,苏轼被召回朝,但不久又因政见不合外放颍州。

第四次被贬:

元佑六年(1091年),被召回朝,但不久又因政见不合外放杭州。

第五次被贬:

元佑八年(1093年),新党再度执政,再次被贬。

具体贬谪地点和时间如下:

黄州:1079年-1085年,因“乌台诗案”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

岳州:1085年-1086年,因被指责与兄弟苏辙一起撰写的《谏太宗十思疏》有政治攻击意图。

惠州:1093年,因新党执政,被贬至惠州。

舟山:1094年-1100年,被贬至岭南地区的舟山,担任舟山知州。

儋州:1097年,年已62岁的苏轼被贬至海南儋州。

苏轼在贬谪期间,依然坚持写作,创作了许多优秀的文学作品,如《赤壁赋》、《念奴娇·赤壁怀古》等。他的文学成就和政治追求在贬谪中得到了升华,使他成为了中国文学史上的巨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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