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问题涉及“十不准”内容,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里列出几个不同场合下的“十不准”内容:
会议纪律:
不准请他人代会、代签名;
不准缺席、迟到、早退;
不准在会上打瞌睡、玩手机;
不准在会场随意走动;
不准随意拍照和录音;
不准随意丢弃、复印、公开会议文件;
不准在会场发放与会议无关的报刊杂志、书籍资料;
不准私自外出;
不准在外住宿、就餐;
不准在驻会酒店私自会客;
不准互相宴请、收送礼金、购物卡、土特产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
工作纪律:
不准工作日中午饮酒;
不准上班时间擅自离岗;
不准上班时间打牌、下棋、上网炒股和玩游戏;
不准任课教师穿奇装异服、浓妆艳抹;
不准讽刺、挖苦、歧视学生;
不准教师在学生面前抽烟、在课堂上接打电话;
不准接受学生家长宴请;
不准推诿工作、怠慢服务对象;
不准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
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在国内或出国(境)旅游。
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
严禁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严禁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严禁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严禁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严禁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严禁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严禁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严禁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严禁故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其他行为。
工作场所行为规范:
不准迟到早退,私自串岗,顶岗,脱岗,会友看书报,听录音与他人闲聊,吸烟,携带香烟上岗;
不准当职打瞌睡,睡觉玩游戏,携带手机上岗;
不准岗前,岗中饮酒;
不准询问业主(用户)的年龄,收入贵重物品等;
不准擅自进入业主(用户)家中;
不准与业主(用户)争吵,处理投诉不得推诿推拉;
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索取他人财物;
不准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
不准拉帮结派做有损团队建设活动;
不准泄漏公司业主(用户)的内部情况,保守秘密。
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不准违反程序和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不准利用职务挪用、侵占、截留扶贫、救灾、退耕还林等资金和实物,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
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和用公款参与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
不准借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聚钱敛财;
不准参与宗族宗派等非组织活动;
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准拉票贿选和在入党、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搞权钱交易;
不准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不准利用职权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等活动。
安全生产:
严禁违章指挥;
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严禁饮酒进入作业现场;
严禁在起重吊物下停留;
严禁不系安全带;
严禁违规动火;
严禁违章停送能源介质;
严禁未采取安全措施接触运转中的设备;
严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严禁违章关闭安全防护设施。
以上列出的“十不准”内容涵盖了不同场合下的行为规范,旨在确保秩序、安全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