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员有权在党组织内参与选举活动,包括选举领导干部和参与党内各类选举,同时也有资格成为党内组织的领导成员。
知情权:
党员有权了解党组织的工作动态、决策过程以及党的方针政策。通过定期的组织生活会、学习会议等形式,党员可以全面了解党组织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计划,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表达权和批评权:
党员有权对党内事务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并有权在党的工作中发现问题并提出批评,帮助党组织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党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机制是强化党内民主、保持党内健康风气的有效手段。
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党员有权参加党的各类会议,阅读党的相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以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
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党员有权对党组织的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倡议,参与党的决策过程。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党员在面临党纪处分或鉴定时,有权参与讨论并为自己辩护,其他党员也可以提供证词和辩护。
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党员有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提出不同意见,并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保留自己的意见,同时可以向更高层级的党组织提出申诉。
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得到负责任的答复。
这些权利保障了党员在党内能够积极参与、充分表达意见、进行监督,从而健全和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作用,更好地完成党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