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是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具体刑罚如下:
一般情况: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情节较轻: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
建议:
该罪行的刑罚较为严厉,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因此,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防止泄露国家秘密。
若发现他人涉嫌此类犯罪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以维护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