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一律"内容如下:
1. 一律实行首接负责制。群众到公安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时,接待询问的首位民警为首接责任人,全程负责办理事项。
2. 一律实行限时办结。符合出具条件且能当场出具的证明,应当场出具;不能当场出具的,应告知办结时限。
3. 能够内部核查的,一律不再要求群众提供证明材料。
4. 超出职责范围的,一律出具书面告知书,并将情况报告上级公安机关。
5. 一律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及时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这些规定旨在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工作流程,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