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的职责及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监督检查:
对施工单位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活动、施工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安全检查:
安排并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评价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能力。
质量控制:
检查施工质量,特别是土建、机电设备安装等工序,并协调解决质量纠纷。
技术方案审核:
审核施工技术方案,包括用表(图)和技术论证。
材料审查:
参照技术标准,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资料进行技术审查。
计量证书审核:
审核建筑工程计量证书,并按规定检查施工单位金钱账户。
项目审查:
实施项目审查工作,如施工总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预算等。
参与验收:
参加施工验收、政府验收等检查工作。
合同执行检查:
检查施工单位执行施工合同和技术规范的情况,并交流内部检查工作。
其他任务:
完成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任务。
监理员的具体工作职责范围可能包括: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记录。
复核工程计量数据,按设计图及相关标准检查和记录工艺过程和施工工序。
发现问题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并做好监理日记和记录。
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
监理工作的目的是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监控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