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资质范围如下:
特级企业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各类城市道路;
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
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
25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
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
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三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
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
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
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
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
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
总结:
市政公用工程资质范围涵盖了各类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隧道、照明、绿化、环卫等工程的建设和施工。不同级别的企业有不同的合同额限制,特级企业可承担所有类型工程,一级和二级企业有较大的合同额限制,而三级企业则限制在较小的合同额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