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窃书不算偷,是谁说的?
鲁迅的《孔乙己》中的人物,孔乙己说:窃书不能算偷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 偷窃意思同,但孔乙己酸儒因买不起书却偏爱书,所以切取别人的书。并如此辨解。因为是读书的事就无所谓偷了。看似无理,但想来却是有一定的道理。就如天下是有德者居之一样。书应该是读书人的。读书人没有书可读,切书也没啥。 成王败寇的道理是理,这也可为理。
偷书不为窃什么意思?
鲁迅的小说《孔乙己》中的一句话,意思就是“偷别的是偷,偷书不能算偷”――为何偷书就不算偷呢? 人们接着会忍不住问。这条思路是条歧路,让人们越来越远离孔乙己的真意。其实,这句话中要对照的,不是“书”与“非书”,而是“窃”与“偷”,也就是说他想表达的并不是“书不书”的问题,而是要分辩“窃不是偷”。“窃”与“偷”意思虽同,色彩却不一样。“窃”字文雅,“偷”字通俗。他不愿接受别人用低俗的“偷”来描述他这个高雅的读书人。“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清楚地反映了他对词义色彩的敏感及好恶。 从这种意义上来看,孔乙己说“窃不能算偷”不是没有道理的。
偷书不为贼,意思是偷书不能算是贼。 出处 明·佚名《赠书记》七:“自古说:偷书不为贼。我今日偷他出来,做个指实,省得人骂我是做贼的。”
孔乙己偷书和窃书的区别?
没有区别。 鲁迅的小说《孔乙己》中的孔乙己偷了别人的书,却狡辩说自己“窃书不能算偷”。 其实偷和窃意思上相同,孔乙己把偷书说成窃书,写出了他的强词夺理,恼羞成怒,自欺欺人,死要面子,不想舍弃他作为读书人的面子的性格特征,作者通过塑造孔乙己这个典型的人物形象,深刻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的精神毒害和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