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卫生防疫津贴的标准为 每人每月十五元,适用于以下情况:
1. 专职从事烈性(甲类)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人员;
2. 专职从事强致癌性物质监测和研究工作的人员;
3. 深入高山、野外、荒漠、森林从事自然疫源性疾病病源调查、病媒昆虫、动物采集、考察等工作的人员。
建议:
这类津贴是对从事高风险、高危害工作的卫生防疫人员的一种补偿,体现了国家对这部分人员的关心和重视,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津贴发放。
一类卫生防疫津贴的标准为 每人每月十五元,适用于以下情况:
1. 专职从事烈性(甲类)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人员;
2. 专职从事强致癌性物质监测和研究工作的人员;
3. 深入高山、野外、荒漠、森林从事自然疫源性疾病病源调查、病媒昆虫、动物采集、考察等工作的人员。
建议:
这类津贴是对从事高风险、高危害工作的卫生防疫人员的一种补偿,体现了国家对这部分人员的关心和重视,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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