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学籍的管理通常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来说: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负责统筹管理全省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工作,包括省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建立审核、学籍变更审核、学生毕(结)业认定等。
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负责统筹本区域内的学校以及在当地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县(市、区)教育局:
具体负责所属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审核学籍的建立、变更、毕(结)业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
作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办理学籍的建立、变更、毕(结)业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如果中专学校已经关闭或改制,可以联系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如教育局或教育委员会,咨询学籍档案的存放和获取方式。此外,如果中专学校不在了,比如被撤销了,可以找中专学校的上级监管部门教育部找中专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