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教师证明书通常由所在学校的人事处负责开具。以下是开具中专教师证明书的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
步骤:
准备材料
教师的个人身份信息。
教师的工作岗位职责。
教师的在校工作年限。
教师的工作态度及获得的成就。
学校负责人的证明。
证明人的联系方式。
证明开具的时间。
填写信息
根据上述材料,填写教师工作证明书。
盖章
证明书需要加盖学校的公章,且公章应为圆形。
注意事项:
盖章要求:证明书上的公章必须清晰可见,且为单位的正式公章。
格式要求:证明书格式要规范,信息要准确无误。
时间要求:证明书上的时间应为开具时的当前日期或具体日期。
示例:
```
兹证明:
姓名:___
性别:___
身份证号码:___
系我校在编在职教师,现担任___一职。该同志自___年___月经人事局招聘至我校工作至今,教龄___年。在任职期间,工作认真负责,热爱学生,团结同志,曾荣获年度优秀教师称号。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___(学校全称)
证明人:(学校负责人姓名)
证明人职务:(学校负责人职务)
证明人联系方式:(学校负责人联系方式)
证明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
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相应信息,并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