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中专教师并打算辞职,以下是您需要遵循的步骤:
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向学校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经过学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教育局人事科待批。
遵守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您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您是在试用期内,则提前三天通知即可。
工作交接
在教育局批准辞职之前,您必须继续在岗,并至少三次催促领导安排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办理辞职手续
辞职申请经教育局批准后,到学校办理辞职和工作移交手续,并由学校负责人开具相关证明。
档案和社保问题
您持有的学校开具的证明到教育局人事科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
您需要将个人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移至区人才交流中心,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社保关系转移
您原来的社保关系可以通过转移接续的方式进行解决,或者选择自主购买社保。
注意事项
建议使用EMS邮寄辞职报告,并保存好回执。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学校及教育局的良好沟通,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请确保遵循以上步骤,并注意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通信记录作为证据。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或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