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书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领取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到学院就业办领取带有个人编号的就业协议书。
填写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应聘意见并签字。
用人单位填写单位信息、签署意见并盖章。
鉴证手续
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将就业协议书交至当地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进行鉴证。
学校审核
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提交至所在系初审,并由系负责人签字。
然后交学院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登记,并列入就业派遣计划。
就业协议书返还
鉴证后,就业协议书分别返还给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各一份,学校和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留存一份。
注意事项
签约时,确保所有条款内容明确,特别是档案接收信息。
如遇特殊情况,毕业生可凭借与单位签署的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到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关系。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应协商一致,避免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产生纠纷。
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异,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学校或当地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