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古称谓
1、耄(mào):八十至九十岁。《礼记・曲礼上》:“八十、九十曰耄。”
2、及笄:女子十五岁。
3、知非之年:五十岁。(《淮南子·原道训》:“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说春秋卫国有个伯玉,不断反省自己,到五十岁时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错误,后世因而用“知非”代称五十岁。)
4、而立:三十岁。《论语・为政》:“三十而立。”后因称三十岁为“而立”之年。
5、总角:指八九岁至十三岁的少年儿童。《礼记・内则》:“拂髦,总角。”郑玄注:“总角,收发结之。”后因称童年时代为“总角”。
6、杖朝之年:八十岁。
7、豆蔻:本是植物名,代指十三四岁的少女。杜牧《赠别》诗:“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后因谓女子十三四岁为“豆蔻年华”。
8、束发:男子十五岁。古代男孩成童时束发为髻,因以为成童的代称。
9、另外,还有称青少年为束发,女子待嫁称待年或待字,称老年为皓首或白首,称长寿老人为黄发等等。
10、岁古代称为:
11、知命:五十岁。《论语・为政》:“五十而知天命。”意谓到五十岁才懂得天命。后人因以“知命”为五十岁的代称。
12、龆龀(tiáochèn):儿童换齿。《韩诗外传》:“男八月生齿,八岁而龆齿;女七月生齿,七岁而龆齿。”即指七八岁的儿童。
13、襁褓:亦作“襁保”、“强葆”,本意是指包裹婴儿的被子和带子。后借指未满周岁的婴儿。
14、扩展资料:
15、鲐背之年:八十至九十岁合称。
16、弱冠:男子二十岁。古代男子二十岁行冠礼,故用以指男子二十岁左右的年龄。
17、垂髫:指三四岁至八九岁的儿童。古时童子未冠者头发下垂,因此以“垂髫”指童年或儿童。
18、幼学:十岁。《礼记・曲礼上》:“人生十年曰幼,学。”郑玄注:“名曰幼,时始可学也。”后因称十岁为“幼学之年”。
19、耋(dié):七十至八十岁。毛传:“耋,老也。八十曰耋。”《左传・僖公九年》:“以伯舅耋老,加劳,赐一级,无下拜。”
20、耳顺:六十岁。《论语・为政》:“六十而耳顺。”何晏集解引郑玄曰:“耳闻其言,而知其微旨。”后以“耳顺”为六十岁的代称。
21、不惑:四十岁。《论语・为政》:“四十而不惑。”后用作四十岁的代称。
22、古稀:七十岁。(杜甫《曲江二首》:“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23、耳顺、花甲之年:六十岁。(我国自古以来用天干地支互相错综相合纪年,可组成六十对干支,因而称作“六十干支”或“六十花甲子”,所以六十岁又称作“花甲之年”。)
24、期颐:百岁之人。(《礼记·曲礼》:“百年曰期颐。”意思是人生以百年为期,所以称百岁为“期颐之年。”元人陈浩解释说:“人寿以百年为期,故曰期;饮食起居动人无不待于养,故曰颐。”)
25、天命:五十岁。(《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26、耄耋:八十、九十岁。(《礼记·曲礼》:“八十九十曰耄。”人们根据这解释,把耄耋两字连用代称八、九十岁。)
27、孩提:指二三岁的幼儿。亦作“孩抱”。
28、古稀:七十岁。杜甫《曲江》:“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后因用“古稀”为七十岁的代称。
29、期颐:一百岁。《礼记・曲礼上》:“百年曰期颐。”孙稀旦集解:“百年者饮食、居处、动作,无所不待于养。方氏悫曰:‘人生以百年为期,故百年以期名之。’”后因称百岁为“期颐”。
30、破瓜:旧时文人拆“瓜”字为二八字以纪年,谓十六岁。诗文中多用于女子。
年龄古称谓
31、赤子:初生的婴儿。孔颖达疏:“子生赤色,故言赤子。”
32、在汉语中的亲属称谓里,亲属关系规定得十分清楚严格。在家庭中要严格遵守长幼有序、长尊幼卑的宗法秩序,年龄的大小、辈分的高低极为重要。同辈分的要区分哥哥和弟弟、姐姐和妹妹、伯父和叔父、伯母和婶母。不同辈分的称谓是长辈可以直呼晚辈的名,也可以连姓一起称呼;晚辈对长辈则只能严格按照其相应的称谓来进行称呼,直呼其名是万万不可的。英语的亲属以家庭为中心,一代人为一个称谓板块,只区别男性、女性,却忽视配偶双方因性别不同而出现的称谓差异,显示男女平等。如:英文“grandparents,grandfather,grandmother”,而中文“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再如,父母同辈中的称谓:英文“uncle”和“aunt”,而中文“伯伯、叔叔、舅舅”等,“姑妈、姨妈”等。还有,英文中的表示下辈的“nephew”和“niece”是不分侄甥的,表示同辈的“cousin”不分堂表、性别。所以,称谓词比较笼统概括。如姐妹、兄弟各只对应一个词:非直系亲属中,长一辈的男性一概称“uncle”,女性一概称“aunt”;而同辈的不论男女,一律称“cousin”。同辈之间,英美人士往往是以名字或昵称相称呼,在英语中,同辈兄弟姐妹或年龄相仿的亲属之间,一般不用亲属称谓,可直接称呼名字,且可用爱称,例如:“John-Johnny,Robert-Rob”等。晚辈对长辈也可直呼其名,包括儿媳(女婿)对公公婆婆(岳父岳母)等称呼。在他们看来,这意味着他们之间的亲密无间、关系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