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中考划线录取
考生根据中考成绩和所报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
在中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会按照“同分比较原则”进行录取,比较顺序通常是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综合表现评价等级等。
中职自主招生入学
部分民办中职学校会在每年4月份开始自主招生,部分公办中职学校也会进行自主招生。
补录
中考录取结束后,如果中职学校未招满,会进行补录,但公办中职的补录名额通常较少。
职普融通考试
职高部的学生在开学后有机会通过职普融通考试,进入综合高中部就读,同样可以参加高考。
综合高中部招生
公办综合高中部如深圳一职综合高中部,会面向全市ACD类考生招生,且不分户籍。
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所有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工作都通过计算机远程网上进行,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查询录取结果。
综合素质评价
考生中考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也是录取的重要依据。
特殊类型招生
部分普通高中会开展自主招生,招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
指标生录取按照《指标生分配办法》执行。
第二次录取
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符合中考划线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填报志愿,参加第二次录取。
民办普高补录
民办普高在第二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开展补录。
以上是深圳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