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专学历毕业生落户口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就业报到
凭毕业证和报到证到市公务员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报到手续,填写《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
市公务员局签章
市公务员局在报到证上签章,并在《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上签章。
信息传输
市公务员局通过金宏网传输该毕业生办理准予迁入手续以及介绍落户的信息。
派出所申请
凭申办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由拟入地户派出所在《登记表》的入户地址栏签章。
公安分局签发户口准迁证
凭申办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签发户口准迁证。
户口迁出手续
原户口在省外的毕业生持户口准迁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办理入户手续
毕业生本人持《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报到证、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接收证明、集体户口簿或亲友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及亲友挂靠责任书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全程网办
毕业生接收核准实行全程网办,用人单位通过厦门人社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
个人档案转档
可联系单位委托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个人档案的转档事宜。
申报材料
包括《普通院校毕业生申请入户登记表》、《落户人事信息》、《毕业证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规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人社局或公安窗口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