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方式如下:
统一招生
应届初中毕业生通过乌鲁木齐市高中阶段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第三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录取时根据中考成绩和招生学校专业基础测试(面试)成绩,按照志愿顺序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
自主招生
历届初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学校及专业,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
招生学校自主组织测试后,根据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民办职业学校
采取自主招生原则,具体的招生录取办法由民办学校自行制定。
录取批次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在第四批次进行录取,录取工作通常在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
录取通知
预录取结果一般会在8月3日左右由各招生学校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考生。
补录
未按志愿系统统一录取的考生,可以到招生学校先进行自主报名登记。
当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有空额时,可根据自主报名登记情况进行补录。
请注意,具体的录取流程和标准可能会根据时间和具体政策有所变化,建议关注当年的最新招生简章或咨询相关教育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