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方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统一集中录取
招生计划学校首先到省录取工作场所领取《河北省中职学校录取提档情况一览表》。
然后,学校持此一览表到招生计划所列市招生部门提取合格考生档案。
省内学校持全部提档单和一览表到省招生部门审核,并按提档考生数量领取录取通知书。
自主招生
部分中专学校有自主招生的名额,可以通过到校面试和笔试,通过过后就可以录取。
考生也可以通过填报中考志愿的方式,选择学校。
录取时间
录取工作分为几个时间段,包括提前批录取、第一次集中录取和第二次集中录取。
具体录取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最低控制分数线
“3+4”本科、五年制和“3+2”高职录取有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
普通中专不设最低控制分数线。
录取原则
提前批: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一批至第五批:依次录取不同类型的学生,包括普通高中分配生、特长生、专业班志愿等。
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招生办公室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