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中专毕业生落户的条件和流程如下:
落户条件
1. 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在本市的毕业生,可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
2.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后15年内,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本地经商办企业,并在居住地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也允许申请落户。
落户申请材料
1. 户口迁移证;
2. 毕业证复印件;
3. 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4. 迁入地户口簿;
5. 迁移人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1.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提交;
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落户手续。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发布的政策,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当地公安机关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