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阅卷规则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领取试卷:
教师在考试结束后到教务科领取试卷,并在批卷前不得拆封。
评卷纪律:
教师在批卷期间不得接待任何形式的考生或考生委托的人,严禁给考生提分,违反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评分标准:
教师必须严格按照统一标准评卷,保证评分公正性。
评卷保密:
评分教师要严守纪律,保守评卷秘密,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卷任务,评卷情况不得外传。
成绩管理:
严禁任何形式的说情分、送人情分或改分现象,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试卷检查:
学校会组织教务科同志对试卷进行抽样检查。
试卷格式:
试卷应使用Word文档排版,采用A4幅面,上下左右页边距加粗,单倍行距,居中。试题内容字体以宋体小四号为主,选择题答案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阅卷方式:
所有试卷应实行密封评阅,评阅人必须使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卷。
成绩登记:
评卷人必须按要求仔细填写成绩登记表,并核加总成绩。
阅卷责任:
阅卷工作由相关教师具体实施,实行集体评阅、流水作业、全面复核的制度,确保阅卷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阅卷监督:
教导处、年级组负责组织阅卷工作,并进行全程监管,提供必要服务,并负责阅卷后的总结评价工作。
阅卷教师要求:
阅卷教师必须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批阅试卷,并确保评分准确、公正。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评卷过程的公正性、准确性和保密性,保证考试成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