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关于充电宝携带有以下规定:
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充电宝:
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可以直接随身携带上飞机。
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
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
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
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也不得通过托运的方式运输。
因此,可以携带上飞机的充电宝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
额定能量在100Wh至160Wh之间,且已经过航空公司的批准
建议出行前仔细查看充电宝的额定能量,并根据上述规定携带,以确保顺利通过安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