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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单和发票的区别

行程单和发票是 同一种凭证的不同称呼,具体区别如下:

定义

行程单:是乘坐飞机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纳入税务机关发票管理。它既是旅客购买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付款及报销的凭证,也是航空运输合同成立的初步证据和记名式有价证券。

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作用

行程单:用于证明旅客已经购买机票、订座成功,并记载旅客的各种行程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行程日期、所乘机班号、乘机人数、行李重量、票价等。它还可以作为旅客在机场值机、办理边检、入住酒店、领取报销或公费旅行费用的依据。

发票:作为购票人报销机票费用的依据,是购票人与公司结算机票费用的凭证,同时确认乘客购买的航班、已支付的机票价格以及如何参与退款等事宜。

颁发方式

行程单:可以在值机柜台、网上自助值机、手机客户端等渠道获取。

发票:往往在购票成功后,由销售方或航空公司将发票寄送给购票人。

遗失处理

行程单:遗失不补,但需要根据发票的性质和开具时间等情况进行登报申明,上报税务机关。

发票:遗失时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登报申明,并上报税务机关。

法律依据

行程单:和发票一样,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统一管理,套印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监制章,具有合法性。

发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会受到处罚。

总结:

行程单和发票本质上是同一种凭证,只是称呼不同而已。行程单更侧重于作为旅客的行程记录和报销凭证,而发票则更广泛地用于购销商品和提供服务的收付款凭证。两者在颁发方式、遗失处理和法律依据上也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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