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国内航班时,关于携带液体的规定如下:
随身携带液体
每件液体容器的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ml)。
每名旅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100毫升的部分应办理交运。
旅客携带的婴儿奶粉、牛奶、母乳(需有婴儿随行)以及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的必需液态药品,应经过安检并向安检人员出示证明。
托运行李中的液体
旅客可以办理托运的液体没有总体积限制,但需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托运行李中的液体物品应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升(L)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此类塑料袋。
特殊物品
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并须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
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其他限制
旅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责任自负。
建议:
旅客在携带液体物品乘坐国内航班时,务必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液体物品安全合规携带,避免因不符合规定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