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它认为世界是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这一过程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是事物前进和上升的运动。发展的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重要内容:
事物是变化发展的: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过程中,整个世界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
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但发展过程是充满曲折的。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这一过程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事物的发展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事物的发展状态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事物的发展是由内部矛盾(内因)和外部矛盾(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发展是毕生的:
人的整个一生都在发展,从胚胎到死亡始终是一个前进发展的过程,人的发展除了在生物意义上的发育、成熟以外,其行为的变化过程贯穿整个一生。
发展是多维和多向的:
发展的形式具有多样性,是多维度的,发展的方向也因发展内容的种类不同而有所不同,如行为的各个方面或同一方向的各个成分、特性,其发展的进程各不相同。
发展是获得(成长)与丧失(衰退)的结合:
发展是一个有序变化的过程,不是简单地朝着功能增长方向的运动,生命过程中任何时候的发展都是成长和衰退的结合。任何发展都是新适应能力的获得,同时包含着以前存在的部分能力的丧失。
发展的观点要求我们用运动、变化、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反对静止和孤立的观点,承认客观事物的运动是有规律的,并在事物运动中把握规律。这一观点对于我们理解社会进步、科技发展、个人成长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综上所述,发展的观点是一个全面、深刻且普遍适用的哲学原理,它要求我们以动态、全面和深入的方式去理解和分析各种现象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