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机禁令,全称为《关于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的意见》,是 国务院于2000年6月发布的。该《意见》由文化部、信息产业部(工信部前身)等在内的7部门联合下发,旨在防止青少年沉迷游戏,规定自发布之日期起,面向国内的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即行停止,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再从事相关活动。
这项禁令对国内游戏机市场产生了深远影响,导致索尼、任天堂等厂商的游戏机产品无法在中国进行公开销售,从而催生了中国水货游戏机市场。2014年1月6日,中国长达13年的游戏机禁售规定正式解除,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通过文化主管部门内容审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可面向国内市场销售。
因此, 游戏机禁令自2000年6月开始实施,至2014年1月6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