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的计算主要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各地的具体实施细则。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基础产假
一般为98天。
难产(如剖宫产或使用产钳、胎吸助产)增加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生育延长假 (或称为奖励假):2016年为30天,2021年延长至60天。
这60天没有生育津贴,由单位按津贴待遇标准支付工资。
产前假
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享受15至30天产假。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享受42天产假。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享受75天产假。
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部分。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
特定地区的额外假期
例如,广东省女职工可享受80天的奖励假。
具体计算示例:
顺产:
98天(基础产假) + 15天(产前假) = 113天。
难产:98天(基础产假) + 15天(产前假) + 30天(难产假) = 143天。
生育多胞胎(如双胞胎):98天(基础产假) + 15天(产前假) +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 128天。
生育多胞胎(如三胞胎):98天(基础产假) + 15天(产前假) +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 143天。
建议:
建议孕妇提前了解并确认所在地区的具体产假政策和规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与用人单位保持沟通,明确产假期间工资和津贴的支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