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介租房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中介机构复工审查:
中介机构复工进入小区开展业务要提前经过审查,包括开业信息报送、从业人员信息登记、收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等,且原则上每个中介在每个小区只能推选一名经纪人进入小区提供服务。
名单管理:
提出申请的中介将实行名单管理,由市住建委统一将审核后的中介机构、中介经纪人名单和房源信息告知属地社区居委会联系人后,企业才能申请进入小区。
社区审查:
名单内的中介经纪人第一次进入小区要经过社区审查,从业人员需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所属企业并出示身份证、信息卡等证件,社区工作人员和市住建委核实通过的名单进行比对,并且在现场查询“北京健康宝”,结果为“未见异常”的人员才能进入社区开展业务。
看房限制:
中介经纪人进入小区带领客户看房时,客户也应向社区出示当日“北京健康宝”的结果,原则上,经纪人带看客户每天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只能带一名客户。
新租客出入证:
新租客承租房屋后,需要办理出入证,满足三个条件:住房租赁合同要通过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到市住建委办理登记备案;当日“北京健康宝”的查询结果为“未见异常”;要由企业从业人员陪同承租人到社区申请办理出入证。
企业主体责任:
中介机构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新成交出租房屋及承租人的管理,严格执行社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承租人纳入社区疫情防控体系。
备案管理: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天内向所在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房屋主管部门备案,法定代表人和主要业务负责人必须为专业人员。
租金和押金监管: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研究起草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将住房租金纳入监管,押金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租金按合同约定时间和金额存入监管账户。
这些新规旨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住房租赁市场的管理,保障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满足企业复产复工及群众住房租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