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住院费用:
包括药品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化验费等。
门诊费用:
包括药品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等。
特殊治疗费用:
如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急诊抢救费用:
符合急诊、抢救条件的医疗费用。
大病医疗费用:
符合规定的大病医疗费用,以各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为准。
个人帐户支付范围:
包括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以及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
根据不同级别的医院,报销比例有所不同。例如,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设立起付标准,超过此标准的费用可以按比例报销,且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
请注意,报销范围和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政策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