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报销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中包括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如果职工在参加生育保险期间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但累计缴费未满1年,那么在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的1年内可以申请报销。此外,如果参保人未按规定程序就医或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其生育医疗费用将由个人垫付,相应假期工资由用人单位垫付,待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因此, 如果生育保险未满一年,通常是不可以报销的。建议职工在参加生育保险时确保已经连续缴纳满一年,以便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能够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