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全日制从业人员
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49元提高到12.18元。
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2120元。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2元/小时提高到24元/小时。
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52.6元/小时提高到56元/小时。
这些调整自2018年4月1日起生效。
建议:
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确保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低于上述标准。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查看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工资待遇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