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签字人的任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
授权签字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同等能力是指具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且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1年及以上。
对于机动车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检验检测工作三年及以上,或者具备同等能力。如果承检车型有专项作业车、大型客车、校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等,授权签字人的工作年限必须在原有要求的基础上再增加两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除外)。
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授权签字人需要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能够有效处理授权其处理的事务。
熟悉认可办法、认可条件、认可医疗器械检测机构义务。
了解授权签字范围的试验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校准规定。
法律资格
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授权职责。
管理和监督职责
在对检验结果正确性负责的岗位上任职,并有一定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管理经验。
有权在授权签字范围内批准医疗器械的检验报告,在报告上签字。
有权监督、指导授权签字范围内试验人员的试验工作。
有权拒绝在不符合要求的检验报告上签字。
有权审核授权签字范围的试验过程文件,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职业道德和诚信
对签字的检验(试验)报告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负责。
对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的义务。
检验(试验)结果发生重大失误时,应及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其他要求
熟悉认可规则和政策、认可条件,特别是获准认可实验室义务,以及带认可标识检测、校准报告或证书的使用规定。
具有对相关检验结果进行评定的能力,对报告中可能存在的可疑值、计算错误的数值、不符合统计规律的离群值等具有敏锐的判断能力。
熟悉签字项目的技术标准和签字流程、实验室授权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考核。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授权签字人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职业道德,以保障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有效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