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临时牌照的使用规定如下:
使用期限
临时车牌的最长使用期限为30天,但新车使用的临时牌照最长不得超过15天。
临时号牌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超过有效期后还未取得正式牌照的,必须重新申请。
申领次数
购买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摆放要求
临时车牌通常有两张,一张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另一张应当粘贴在车内后风窗玻璃左下角。
临时车牌必须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不能遮挡汽车上的交强险标志。
地区限制
本地临时车牌只能仅限于本地区使用,跨区使用本地车牌会受到惩罚。
如果经常跑长途或跨区,建议使用跨地区临时车牌。
其他注意事项
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放置在车内其他位置或任意粘贴,以免影响驾驶安全或被视为遮挡号牌。
临时车牌到期后未及时申请正式牌照的,将面临暂扣车辆、罚款200元、扣12分的处罚。
综上所述,新车在未正式注册登记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牌照的使用规定,确保临时车牌在有效期内使用,并且按照规定位置正确摆放,避免因违反规定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