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待费的标准,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规定:
商务宴请
公司内部员工聚餐、部门会议等商务宴请费用,每人不超过200元人民币。
客户招待
招待客户的餐饮费用,每人不超过500元人民币。
业务考察
接待外地客户或者合作伙伴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按实报实销,需提供有效的费用票据。
商务旅行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按公司规定的差旅标准执行。
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
级别招待类别及标准(单位:元/人/次):
商务招待:400元
其他公务招待:200元
内部招待:150元
州、市分公司领导:400元
县、市分公司:300元
以上均为标准上限,应严格按当地经济消费水平,参考政府的标准,秉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据实报销业务招待费用。
其他招待标准
往来副总裁、省厅、市级副市级政府官员,招待餐费标准一般每人每次350-400元。
公司总监以下领导、重要客户每人250-300元每人每次。
普通职工100-150元每人每次。
一般客户每人每次50-100元。所有支出需要相关人员签字把控。禁止回扣。
招待费用标准对照表
费用名称:招待餐费、酒水费、住宿费、交通费用(机场往返一趟含过路费、停车费、油费)
费用标准(元/桌、元/人.天、元/辆):
三级:3-5人≤200元,5-10人≤400元,10-15人≤600元,15-20人≤800元
二级:3-5人≤300元,5-10人≤600元,10-15人≤900元,15-20人≤1200元
一级:3-5人≤400元,5-10人≤800元,10-15人≤1200元,15-20人≤1600元
备注:根据总经理要求安排招待。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这些标准旨在规范企业的招待费用支出,确保费用合理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当地经济消费水平,制定具体的招待费用管理办法,并严格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