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具体量刑如下:
拘役并处罚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拘役期限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影响量刑的因素
醉酒驾驶情况:血液酒精含量越高,量刑可能越重。例如,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通常会从重处罚。
事故及责任情况:若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会从重处罚。
驾驶车辆类型及道路情况:驾驶营运机动车(如校车、客运车辆等),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危险系数更高,量刑也会相应加重。
情节轻微的处理: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具体量刑细则
判处拘役3个月以下的,并处2000元至1万元罚金;
判处拘役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并处5000元至2万元罚金;
从事校车业务、旅客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构成本罪的,罚金数额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5万元。
其他规定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危险驾驶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处罚。
若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根据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及其严重程度来确定,拘役期限通常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并处罚金数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情节轻微的行为,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或不予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