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汽车购置税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税率
2019年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有关人员的自用车辆。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的订货计划车辆。
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计税价格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一次性征收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其他规定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这些政策为2019年购置汽车的纳税人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