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的最低时速为 60公里每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如果速度低于60公里每小时,将面临一次扣3分的处罚。同时,高速公路不同车道的最低限速也有所不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
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因此,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应严格遵守最低时速限制,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