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上牌照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省市人员还需携带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车发票
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需实名制。
车辆合格证明
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整车一致性证书等其他相关合格证明。
3C认证证书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证明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若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书。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和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如适用)。
缴纳工本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收取工本费,应当执行省人民政府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
车辆信息录入与查验
工作人员现场查验车辆,审核材料,并采集录入车辆信息。
查验民警对电动自行车的品牌型号、车架号、电机号、颜色与合格证、来历证明进行信息比对,进行拓号、称重等查验。
领取号牌
经查验合格的,由查验民警在《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拓号条上盖章签字,即可上牌。
建议:
车主在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手续前,先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一次性办理成功。
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