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 不超过12个月。具体规定如下:
一般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监视居住期限: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但取保候审的期限累计计算不能超过12个月。
因此,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从侦查阶段开始,经过审查起诉阶段到审判阶段,取保候审的累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案件在某一阶段已经取保候审了6个月,那么在后续阶段还可以再取保候审6个月,但总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