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车辆购置税新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税率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类型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有关人员的自用车辆。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的订货计划车辆。
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计税价格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征收方式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其他规定
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后,应在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这些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并一直沿用至今。建议车主在购买车辆时,仔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