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车速限制 :最高设计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限制:
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得超过55公斤。
电池电压要求:
蓄电池的额定电压不得超过48伏。
电机功率限制:
电动机的额定功率不得超过400瓦。
脚踏骑行功能:
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可以由人力驱动行驶。
尺寸和外形限制
前后轮中心距不得超过1.25米。
车身宽度(除车把、脚蹬)不得超过0.45米。
鞍座高度需在0.635米之上,长度不得超过0.35米。
安全要求:
电动自行车应具有防篡改设计,包括防篡改车速、功率、电压和脚踏骑行能力。
其他规定
电动自行车应具有合适的号牌安装位置和空间,号牌安装位置的两个安装孔中型距为8厘米。
在车速达到15公里/小时时,电动自行车应具有提示播报装置并能发出响亮提示音。
电动自行车在车架的醒目部位应永久性标上每辆车唯一性整车编码。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可以依法上绿牌,无需驾驶证即可上路行驶。这些标准旨在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和实用性,确保其既符合法规要求,又便于日常骑行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