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需携带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以及车牌号,前往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申请报废
对已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对于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检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后,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送交车辆
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车辆解体
回收企业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对车辆进行解体,具体操作包括发动机与车辆分离、打破发动机缸体、割断车架底盘等,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支付残值。
办理报废登记
车主持《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注销手续
机动车所有人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包括提交相关证件及手续,如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
整个流程完成后,车辆正式报废,车主可以放心处理后续手续。建议车主在办理报废手续时,提前咨询当地车管所或相关机构,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