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交易时间
创业板的交易时间与主板市场相同,一般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和13:00至15: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市。
9:15至9:25为集合竞价时间,15:05至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
交易单位
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申报买入证券,数量应当为100股或者整数倍。不足100股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
报价单位
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涨跌幅限制
创业板股票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限制为20%。创业板的ST股票其涨跌幅限制也为20%。
新股上市前5日内不设涨跌幅限制,但涨幅超过30%会盘中临时停牌10分钟。
无涨跌幅限制的股票设有临停机制:当日盘中股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和下跌达到30%、60%,各停牌10分钟,复盘时间最晚为14:57。
交易方式
创业板采用竞价交易方式,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成交。
申报要求
单笔申报数量为100股或其整数倍,最大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卖出股票时,不足100股部分,需要一次性全部卖出。
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交易费用
创业板股票的交易费用与主板市场相同,包括佣金、印花税等。
融资融券
创业板允许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即借入资金进行买入或借入股票进行卖出。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增加投资者的投资资金,但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其他
创业板实行T+1交易制度,即当天买入的股票将于第二个交易日进行交收。
创业板的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有所调整,包括涨跌幅偏离值、价格振幅、换手率指标等。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创业板市场的稳定运行,同时给予投资者更多的交易自由和灵活性。投资者在交易创业板股票之前,必须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