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广告中滥用截音成语的例子包括:
一“键”钟情(某网吧广告语),应为“一见钟情”。
诗情“花”艺(某花店广告语),应为“诗情画意”。
得艺“旺”型(某理发店广告语),应为“得意忘形”。
爱不“湿”手(某洗衣机广告语),应为“爱不释手”。
“咳”不容缓(某止咳糖浆广告语),应为“刻不容缓”。
默默无“蚊”(某蚊香广告语),应为“默默无闻”。
随心所“浴”(某浴室广告语),应为“随心所欲”。
这些广告通过截取成语的一部分,创造出新的词汇,虽然可能短期内吸引注意力,但长期来看,这种做法不利于语言的规范化和文化的传承。建议广告创意应尊重语言规范,避免误导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