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疾病导致残疾办理残疾证的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照3张
若为精神或智力残疾,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若因病致残,需提供一年以上的相关病历及病史资料
申请受理
申请人或直系亲属、监护人携带上述材料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
若联系人与申请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无直接血缘关系,需提供《联系人证明》
审核与评定
社区或镇(街道)残联审核材料并加盖公章或开残疾等级评定介绍信
申请人携带审核好的申请表和评定表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鉴定
公示与审核
评定结果由残疾等级评定机构邮寄回区残联,区残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制证发证
区残联核定后制证发证,残疾人证将送经市残联审核、盖章后,由区残联通知街镇残联领取或申请人自取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若行动不便或精神疾病患者在发病期,可由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代理申请。
在治疗期终结、康复期满一年后方可提出申请,以确保申请的有效性。
留意申请过程中的各项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每个步骤。